臺海網(wǎng)5月31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5月28日,在《民法典》頒布一周年之際,廈門大學法學院發(fā)布了全國首份《民法典》社會認知度調(diào)查報告,并舉行了一節(jié)法律傳播學課程媒體公開課。
去年春季,廈大法學院引進人才,成立廈門大學法學院法律傳播研究中心,創(chuàng)設了法律傳播學這門課程。
在5月28日的媒體公開課上,《民法典》社會認知度調(diào)查報告公布。這是廈大法學院教授鄭金雄帶領學生們開展的調(diào)查分析。
報告顯示,在5114位有效樣本中,90.79%的人聽說過《民法典》,知曉率非常高。其中,在關于“被高空拋物但沒辦法找到是誰扔的,受害者該怎么辦”的問題中,選擇“起訴整棟樓,當然個別住戶能夠證明這東西不是自己扔的除外”的受訪者達77.38%,顯示出民眾對“高空拋物”責任問題的認知程度較高。
不過,受訪者對《民法典》具體內(nèi)容的掌握程度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比如,關于未出生的胎兒是否享有繼承權利,有大約50%的受訪者表示不了解或者不享有;關于小區(qū)內(nèi)的電梯廣告收入、外墻廣告收入或者有約定的公共區(qū)域停車位收入等共有區(qū)域的紅利收入應歸誰享有的問題,準確回答率僅為43.86%;關于“離婚冷靜期”具體是多少天的問題,僅有48.5%的受訪者選擇了30天這一正確答案。
而在傳播形式上,77.95%的受訪者傾向于通過視頻的形式了解《民法典》。
廈大法學院院長宋方青認為,社會公眾對于法律的認識,是通過媒體建構的,為了能夠更好地進行法律的普及,從傳播學的角度來指導一些法律實踐,顯得尤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