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8月14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七夕來臨之前,思明法院發(fā)布案例,提醒市民規(guī)避“因愛生債”的風險。
剛經(jīng)歷一段失敗婚姻的張某,邂逅了剛步入社會工作不久的年輕小伙李某,李某英俊瀟灑、風趣幽默,一下打動了張某。“寶貝,我發(fā)誓這輩子都與你在一起。我們可以在風景如畫的小區(qū)里擁有自己的家,每天開車接送你上下班,讓你成為最幸福的女人!”李某的話讓張某深信不疑,重新燃起了對婚姻的渴望。彼時,張某經(jīng)濟條件優(yōu)越,李某初出茅廬,為了讓李某描述的美好生活成為現(xiàn)實,張某為李某的各種需求買單。小到手機、電腦,大到買車甚至買房的首付,張某均會向李某轉賬。不承想,兩年后,張某、李某關系破裂。張某一紙訴狀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返還戀愛期間其向李某的轉賬款64萬余元。張某主張,戀愛期間雙方對轉賬的性質認識是模糊的,關系破裂后,這些模糊的轉賬應自然而然轉化為借款。且李某也曾表示過會向張某還款。李某抗辯,轉賬系發(fā)生在雙方熱戀期間,訟爭款項系張某自愿贈與李某,雙方未有借貸合意。
法院審理認為: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認定需要符合“借貸合意+實際交付”兩個構成要件。張某提供的與李某對話錄音顯示,李某在錄音中確認張某向其轉賬的金額與張某在本案中主張的金額一致,且李某承諾會向張某還款,故訟爭款項應當認定為借款。最終法院判決李某應償還張某訟爭款項及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資金占用費。
>>數(shù)字
大多數(shù)案件由女方起訴
據(jù)介紹,2020年以來,思明法院共受理涉情侶間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31件,其中女方起訴的案件占78.9%,男方起訴的案件占21.1%。案件主要特點:1.訴訟標的小。涉案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案件占73.7%;涉案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案件僅13件。2.書面憑證少。存有借條、欠條、借款協(xié)議、還款承諾書等書面憑證的案件僅有48件,其中明確約定利息、還款期限的案件僅6件。3.借款事實爭議大。因多數(shù)案件無書面借款憑證,主張借款關系成立的依據(jù)都是各類電子轉賬憑證,對方往往抗辯案涉款項的性質為贈與、共同生活支出、共同投資、分手費等。
情侶間金錢往來
應遵守“五要”“五不要”
●“五要”
1.借款要留存書面憑證。
2.款項支付要采取轉賬方式。
3.贈與或共同的大額開支,要注意留存相關證據(jù)。
4.糾紛產(chǎn)生后要積極妥善處理,保護好雙方隱私。
5.戀愛期間經(jīng)濟要獨立。
●“五不要”
1.不要以出具借條的方式表達忠誠、愛意或補償。
2.不要財務混同。
3.不要隨意出借信用卡供對方使用。
4.不要以自己的名義幫對方借款。
5.不要支付包養(yǎng)費、青春補償費等不受法律保護的款項。
(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