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訪
內鬼販賣個人信息暴露哪些問題?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wèi)局(以下簡稱“網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看來,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個人,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薄弱。企業(yè)的內控責任制度不完善,導致公民的個人信息容易被竊取,“近年來,破獲了這么多行業(yè)內鬼泄露信息的案子,對單位領導的責任很少追究”。
公民個人信息以數(shù)據(jù)形式存在,多存儲在相關系統(tǒng)或平臺中,如何保護它的安全以及正確的被使用,需要審計等更多的制度來實現(xiàn),誰查詢了、復制了這些信息,應該有相應的記錄。但目前的情況是,有些企業(yè)雖然有審計制度,但做得不到位,單位在有些賬戶出現(xiàn)了異常后,不能做到及時報案,發(fā)現(xiàn)了網絡安全事件后,擔心被追責不報告。
個人信息泄露會助長電信詐騙嗎?
網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助長了電信詐騙犯罪,起到了為虎作倀的作用。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后,為電信詐騙犯罪分子提供了更精準的條件,“增加了詐騙的可信性,為詐騙得逞提供了條件”。
再有,犯罪分子獲得了公民個人信息后,尤其是對公民財產相關情況的了解,擴大了電信詐騙損失,為騙取老百姓更多的錢財提供了支撐,“隨著老百姓防范意識的增強,詐騙分子會想辦法獲取更多的信息,增強詐騙理由的可信性”。
個人信息販賣案件為何屢禁不止?
網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現(xiàn)在的社會經濟生活很活躍,對公民個人信息的需求,有合法的需求,有不法的需求。從源頭管控講,現(xiàn)在缺乏一部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法規(guī),對采集、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沒有更為明確的法律約束;從法律適用講,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釋尚未出臺,在某些方面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分子的打擊缺乏更為明確的支撐,致使部分犯罪分子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多是利用互聯(lián)網聯(lián)絡實施的,是跨區(qū)域的犯罪,犯罪分子反偵查意識強,再加上取證困難,致使辦案成本比較高。
鏈接
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全國5個月抓3300余人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自今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網絡安全保衛(wèi)部門累計查破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其中抓獲銀行、教育、電信、快遞、證券、電商網站等行業(yè)內部人員270余人,網絡黑客90余人,繳獲信息290余億條,清理違法有害信息42萬余條,關停網站、欄目近900個,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來源:http://www.china.com.cn/shehui/2016-09/26/content_3936984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