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節(jié)日氛圍濃厚,我們更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設(shè)計的洗錢陷阱。為了揭示洗錢活動及上游違法犯罪的嚴重危害,提高大家對洗錢犯罪的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本期將帶大家一起來學(xué)習了解: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及節(jié)日防詐小貼士。
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2022年1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wù)院關(guān)于加強反洗錢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11部門決定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聯(lián)合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三年行動”成效
2023年全國檢察院共起訴洗錢罪2971人,是2019年起訴洗錢罪人數(shù)的近20倍。2024年上半年起訴洗錢罪1391人,同比上升28.4%。三年以來,全國法院一審審結(jié)洗錢罪刑事案件共計2406件,2978人。
“三年行動”反洗錢典型案例
2020年8月,被告人某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警長吳某強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在負責偵辦案件過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錢款人民幣30萬元現(xiàn)金,部分款項用于日常開支使用,部分款項使用他人微信及銀行卡進行消費或購買理財產(chǎn)品的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zhì)。
2022年5月,鶴山市人民法院判被告人吳某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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