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條件:
工作滿一年。
● 事由條件:
(1)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
(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親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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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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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兩年給假一次,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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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20天。
簡單來說
不和父母住一起的未婚職工
最多可以享受45天探望父母的假期
已婚職工和配偶分居兩地的小伙伴
一年可以享受30天探望配偶的假期
▽▽▽
整整一個多月的假期呢
而且!還是——帶薪休假!
1、職工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fā)給工資。
2、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如此重磅福利的探親假
你休過么?
羨慕的編妹都想媽媽了
探親假編妹是休不到了
不過,今年時候我們大福建也出臺了個良心政策
《條例》規(guī)定: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并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老年人發(fā)放特別扶助金,并根據(jù)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適時予以調整。政府投資的養(yǎng)老機構應當優(yōu)先收住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老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