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客攜帶信號彈搭動車。
臺海網(wǎng)1月18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春運首周,泉州車站派出所處理一起非法攜帶危險物案件,當事人陳某因自己的無知,被處予行政拘留五日,他新年歸鄉(xiāng)之旅,蒙上了一層陰影。昨日,廈門鐵路公安處通報一名乘客攜帶六枚信號彈搭動車的案件。
1月15日,正值春運第三天。廈門鐵路公安處泉州車站派出所黃警官的對講機,傳來安檢員急促的呼叫。“黃警官!1號機有可疑物品!”黃警官趕到1號安檢機,屏幕上的畫面也嚇了他一跳。“根據(jù)物品的顏色數(shù)量和大小,顯示這不是一般的物品,很有可能是爆炸物”。警方馬上啟動緊急預案,對可疑爆炸物品進行應急處置,同時控制了當事人陳某,將他帶到車站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