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1
不解釋什么是“現(xiàn)金價值”,稱“交費10年可保30年”,實際上交滿10年后,本金只能取回一部分。
投訴2
自稱給金卡會員回饋一份保險,只需每個月存零錢。實際上攢錢送保險就是花錢買保險。
投訴3
稱買夠保險3個月可全額退回,年底還能分紅,結果只能退回來一小部分。

【核心提示】
電話銷售近年來也成為各大險企不可或缺的一種營銷方式。在與消費者通話的過程中,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的工作人員往往能發(fā)掘?qū)Ψ降耐侗P枨蟆?/p>
盡管險企大都宣稱,這是一種“營銷動作可控,銷售誤導可避”的推銷形式,實際上,關于“貓膩”這件事,電銷保險同樣未能“免俗”。日前,廈門保監(jiān)局開出一張罰單,重罰泰康人壽廈門分公司。該公司共涉及96份保單,全部是保險電銷違法違規(guī)問題。
96份違法違規(guī)保單
85份涉欺騙投保人
臺海網(wǎng)12月6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廈門保監(jiān)局表示,泰康人壽廈門分公司在電話銷售過程中存在欺騙投保人的行為,涉及保單85份。同時,存在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的行為,涉及保單11份。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電話銷售中心總經(jīng)理李向前對電話銷售中存在的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同時,廈門保監(jiān)局表示,決定對泰康人壽廈門分公司處以25萬元罰款,對李向前給予警告并處4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