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
臺海網(wǎng)(微博)11月18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楊長平)阿慶(化名)早年意外去世,留下母親、妻子和女兒。如今母親也離世了,叔嫂間卻在房產(chǎn)繼承的問題上起了糾紛。因為母親留下遺囑,要把自己繼承阿慶房產(chǎn)的份額留給另一個兒子阿福(化名)。于是,叔嫂對簿公堂。近日,思明區(qū)法院對此作出判決。
事件
老人立遺囑
去世后引發(fā)爭端
美月(化名)早年過得很辛苦,1987年初,她嫁給阿慶,同年底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但是這個家的幸福不到兩年就破碎了,阿慶出海遇難喪生,什么也沒有留下,一套老房子的產(chǎn)權(quán)還是和弟弟共有的,修繕房子還欠了債。美月還了債,把孩子拉扯大了,終于到了可以享福的年紀(jì)了。
不想,今年51歲的她和17歲的女兒居然坐到了被告席上。告她們的是老公的弟弟阿福。
原來,阿慶遇難前沒有留下遺囑,他母親、妻子以及女兒均是法定繼承人,都有權(quán)利繼承阿慶的財產(chǎn)。2003年,阿慶母親到公證處作了遺囑公證書,寫明房產(chǎn)中屬于阿慶的份額她享有繼承權(quán),自己百年之后,她要把這個份額留給阿福。
2011年8月,老人離世。隨后,阿福想要拿回母親留給他的份額,但嫂子美月怎么也不答應(yīng)。于是,他將嫂子和侄女起訴至思明區(qū)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