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11月2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司小宣/文 楊希/漫畫)丈夫婚內出軌,妻子能起訴第三者嗎?前夫虐待孩子,能否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老婆是精神病人,丈夫想離婚該怎么辦……
近期,翔安區(qū)的村(居)法律顧問們接到了不少與家事糾紛有關的咨詢。當遭遇這些家事糾紛,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快來看看村(居)法律顧問如何為社區(qū)居民們排憂解難。
前夫虐待孩子,能否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
離婚之后,女兒由前夫撫養(yǎng),現在前夫有虐待女兒的行為,該怎么辦?近日,翔安區(qū)金海街道一居民咨詢說,這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變更撫養(yǎng)權嗎?
對此,村(居)法律顧問楊志謙律師認為,這種情形可以要求變更撫養(yǎng)關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第1款第2項規(guī)定,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行為的,父母一方要求變更撫養(yǎng)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如果父母就撫養(yǎng)關系問題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變更撫養(yǎng)關系。
丈夫非法同居,妻子能起訴第三者嗎?
近日,翔安區(qū)馬巷街道一位女士咨詢說,已婚男人婚內出軌,與另一位女子非法同居。這種情形,已婚男人的配偶如果不想離婚,是否可以起訴第三者?
對此,村(居)法律顧問張莉花律師分析說,這種情形不能起訴第三者,因為離婚案件通常只能起訴婚姻中的當事人,不能起訴第三人。如果一方要離婚,在有證據證明對方婚內出軌的情況下,可以一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是無法單純起訴第三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老婆是精神病人,丈夫想離婚該怎么辦?
翔安區(qū)一男子咨詢說,他的老婆是精神病人,他想離婚,不知該怎么做?
村(居)法律顧問蔣秋松律師認為:第一,這種情形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離婚,因精神病人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精神病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缺乏達成有效協議離婚的要件。
第二,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離婚需要有監(jiān)護人參與訴訟,但夫妻之間不能作為離婚訴訟的監(jiān)護人,可向法院申請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及指定監(jiān)護人。
第三,精神病確定是經治不愈或久治不愈,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判決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