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林彬彬 通訊員 海法/文 陶小莫/漫畫)“法官,我家鴨子不下蛋了!”近日,海滄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鴨子不下蛋”引發(fā)的“天價”索賠案。
原告老馬起訴說:“我家鴨子不下蛋了,被告得賠我70多萬元!”被告黃師傅說:“你家鴨子不下蛋,關(guān)我何事?”
老馬說:“你在我家池塘翻車,害得我家鴨子不下蛋。”
原來,老馬夫妻養(yǎng)的一萬多只鴨子,這三個月突然不下蛋了,這可愁壞了夫妻倆。
出人意料的是,鴨子不下蛋,竟和一場車禍有關(guān)。
車禍和“鴨子不下蛋”究竟有何關(guān)系?70多萬元的“天價賬單”誰來買單?讓我們來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怪事:一起車禍過后,萬只蛋鴨停產(chǎn)
原告老馬夫妻承包了海滄區(qū)東孚街道某池塘養(yǎng)魚養(yǎng)鴨。2017年9月,被告物流公司駕駛員黃師傅駕駛油罐車經(jīng)過,不慎側(cè)翻,車上運載的菜籽油大面積泄漏,通過路邊排水管道流入老馬夫妻承包的池塘,污染了池塘,池塘內(nèi)的蛋鴨羽毛被油漬浸泡,魚苗死亡,一萬多只蛋鴨因此停產(chǎn),老馬夫妻經(jīng)濟損失慘重。
廈門市公安局海滄分局交警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黃師傅負事故全責,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車主事先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特種車第三者責任險。原告老馬夫妻將司機黃師傅、物流公司和保險公司訴至海滄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黃師傅及其所在公司共同賠償因魚苗、鴨子死亡、鴨蛋停產(chǎn)等所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共計70多萬元;同時,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的承保限額內(nèi),對原告以上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