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年都過去了。作為一起強奸案的受害者和最核心的證人,在陰影里生活了半輩子之后,王佳芳終于決定打破沉默,承認自己的謊言。
這個57歲的小個頭女人已經(jīng)老了。在鑲著圓形亮片的黑色長褂下,癌細胞從直腸侵略到了淋巴和乳腺,她的臉上起了褶皺,腰上長出雞蛋樣的疙瘩,腿上浮現(xiàn)出塊狀的淤青。甚至,有時說一會兒話,她便咳嗽得上氣不接下氣。
但為了去檢察院交材料,她起了個大早。平時走路不敢太費力的她,步行了半個小時,癱坐在接待室的沙發(fā)上。她告訴工作人員,自己之前的證詞都是假的,對方卻不愿理會她,揮揮手勸她回去,“這個案子40多年了,根本翻不了,官司沒有打頭。”
她抓著沙發(fā)的扶手,賴著不肯走,聲嘶力竭地喊道,“錯了就是錯了,哪怕幾百年都可以翻嘛!”
不會上網(wǎng)的丈夫聽說她要翻案,害怕她被人暗害,也擔心傳開了“不光彩”。她卻抿著嘴擰著眉說,“我想好了,不管日子怎么過,都要翻案。”
16歲時,剛剛小學畢業(yè)的她,晚上找到當時的老師兼校長陳加錢,詢問自己是否被推薦上初中,不料卻被民兵五花大綁。在長達7天的漫長審訊后,她被迫誣陷了自己的老師,讓他因為“奸污女學生”入獄。
“那天月亮很大,屋頂還有兩片亮瓦,老師說點上油燈,我說不用了,問點事情就走。”王佳芳對記者回憶,自己穿著短袖和長褲,因為來了月經(jīng),怕弄臟了板凳,她堅持要站著。
審訊期間她住在一個“黑漆漆”的房間里,屋里沒有窗戶,沒有鋪蓋,只有一床破涼席。剛開始被問是否和陳加錢發(fā)生了關系,她一個勁說,“沒有!”然后哭喊著“帶我去醫(yī)院檢查!”對方不理不睬,只是不斷地重復“不承認就別想走!”身邊的民兵還沖她吐口水,揚起手要打她。
父親每天步行30里路來送飯,王佳芳看也不看一眼,只是哭著讓他端走。挨到了第七天,審訊人員兇狠地說,“陳老師都承認了,你還不承認?”王佳芳怕極了,瞎編道,有,還不只一次,有好幾十次。
陳加錢說他曾無數(shù)次設想,如果王佳芳那天沒來敲自己的門,他會度過怎樣的一生?自己當年是一個“堂堂的小學校長”,根正苗紅的“貧農(nóng)”出身,學校里唯一的公辦教師,區(qū)教育系統(tǒng)重點培養(yǎng)對象。而且,他還是村里發(fā)展的唯一的共產(chǎn)黨員,第二年8月便要公示。
他想,自己很可能會當上學區(qū)的教導主任,說不定還會“升官發(fā)財”。再不濟,他也還是個普通的人民教師,每個月能拿4000多元的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