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中新網北京7月27日電 (記者 馬榕)近日,官方針對房地產稅改革推進要“義無反顧”的表態(tài),再次讓房地產稅成為輿論關注焦點。自2003年提出物業(yè)稅以來,房地產稅的探討已歷經13年之久,為何遲遲難以落地?從房產稅到房地產稅的轉變意義何在?會否影響房價?政策落地業(yè)主會多交錢嗎?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采訪多位業(yè)內專家對此解讀。

7月24日,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答記者問。當日,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在成都閉幕,會后,樓繼偉出席主席國新聞發(fā)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中新社記者 張浪 攝
離開征還有多遠?
——官方定調“義無反顧”推進改革
在7月23日舉行的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受制于信息征集能力弱及利益調整阻礙,目前房地產稅制改革尚未推出正式方案,但下一步將“義無反顧”推進改革。該表態(tài)與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提到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相呼應,印證了官方推進稅制改革的決心。
這是否意味著房地產稅很快會落地?
中國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原副會長朱中一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房地產稅征收是大勢所趨,但尚未完成立法,而立法需要多次審議,按照2個月召開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議的節(jié)奏,房地產稅幾乎不可能在年內出臺。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認為,房地產稅基礎工作以及草案與立法議案推進緩慢,至少仍需要四、五年時間,且有條件開征房地產稅的可能只是一、二線經濟發(fā)達的城市。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為什么要征?
——讓房子回歸居住本質
當前,我國房產稅按照1986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征收,由產權所有人依照房產原值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若房產出租,則依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進行繳納。
為何現行征稅方式要向收取房地產稅轉變?朱中一分析,房地產稅征收既是全國稅制改革的重要一環(huán),也是住房體制改革的需求。
朱中一指出,房地產稅其實包括房地產業(yè)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多項稅種,征收房地產稅主要是征稅思路的轉變。“目的是要從現行的房屋流通環(huán)節(jié)收稅為主,轉向持有環(huán)節(jié)收稅為主,這將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盤活存量,進而使房子回歸居住本質,長遠看對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發(fā)展大有裨益”。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