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臺“中研院”歐美所圖書館
繼臺灣高中畢業(yè)生赴大陸就讀高校受阻之后,臺籍老師大陸大學任教也違法了?臺“中研院”日前發(fā)布公告,稱8月起禁止在大陸大學擔任專任教師者兼任“中研院”研究人員,臺媒痛惜“學術最高殿堂,不應自我設限”。
據(jù)“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報道,臺“中研院”原研究員劉孔中向媒體透露,“中研院”6月發(fā)布公文,8月份開始禁止在大陸大學擔任專任教師的臺灣人兼任“中研院”科研人員,以免違反陸委會“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中所規(guī)定的“臺灣人不得擔任陸委會公告的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職務或成員”。
劉孔中向媒體介紹,若依“中研院”解釋,臺灣人任職大陸大學專任教師皆屬違法,目前臺灣至少有數(shù)百名學者違法。劉孔中說:“‘中研院’曲解陸委會公告,該公告所指政務機構與教育相關者,應是教育部及教育部直屬特設機構、事業(yè)單位、辦事機構,根本不包括大學;大陸的大學包括公立、私立等,也并非都是大陸教育部所屬機構。”
對于質(zhì)疑,“中研院”7月2日發(fā)聲明辯稱“依法行政”,表示“有洽詢陸委會,確知臺灣人不得擔任大陸教育部及各級政府所屬職務,且也征詢多所大學作法,才認定此類人員不宜獲聘為‘中研院’兼任研究人員”。
“中研院”這邊振振有詞,結果當晚就被陸委會打臉。陸委會草草回應,來臺灣學術機構及大學院校的兼職人員選聘事宜,并非“兩岸條例”適用范圍。“中研院”7月3日不得不作罷表示,相關規(guī)定都依陸委會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