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房屋本是喜事,但肆意改變裝修計劃,卻也可能帶來不少糾紛。近日,鼓樓法院就審結了一起樓上住戶肆意變動廚衛(wèi)布局,樓下鄰居“不堪其擾”憤而起訴的相鄰權糾紛。
原來,羅某與周某系某小區(qū)上下樓鄰居,由于羅某對房屋原戶型設計規(guī)劃的格局不滿意,自作主張將原廚房位置改為衛(wèi)生間。裝修完成后,住在樓下的周某在廚房做飯時,時不時聽到頭上傳來抽水馬桶的聲音,心里覺得“膈應”,在上門查看后,證實了內心猜想。隨后,周某向福州市城市建設檔案館調取了樓棟建筑設計平面圖,并向鼓樓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羅某將房屋布局恢復成原戶型設計規(guī)劃格局。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羅某擅自改變房屋規(guī)劃設計用途,其行為必然破壞該單元房屋整體規(guī)劃建設的排污防水設施,足以對相鄰住戶的生活環(huán)境及消費心理造成不利影響,也有違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據(jù)此法院判決:羅某將其房屋內改建的衛(wèi)生間、廚房恢復為原設計功能。羅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業(yè)主有權對自己的房屋進行改裝,但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相應改裝行為必須合法合規(guī),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妨礙其他鄰居的合法權益,從而超越鄰居的容忍限度。(記者 阮冠達)
來源:福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