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暉 繪)
臺海網4月19日訊 據(jù)泉州晚報報道,如今,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家有二孩的家庭越來越多,但也有家庭因為“要不要生二孩”的問題產生矛盾,夫妻雙方甚至因此對簿公堂。妻子阿蓉(化名)不愿意生二孩,丈夫阿陽(化名)以雙方感情出問題等為由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他的訴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案情 離婚理由很特別 妻子不愿生二孩
今年年初,豐澤法院受理了一起特別的離婚案件,阿陽是原告,他表示要跟妻子離婚。法院依法給予立案。
阿陽的訴狀,令人吃一驚。他的離婚理由是:除了跟妻子感情不好,性格不合,經常吵架外,還有兒子小越(化名)患疾病,導致血脈無法延續(xù),可妻子卻不愿意生二孩。
因此,阿陽要求與妻子離婚,兒子小越由他撫養(yǎng),妻子每個月支付2000元撫養(yǎng)費。
妻子 高齡且動過手術 不太適宜生二孩
“不同意離婚。”開庭時,阿蓉表示。
阿蓉說,孩子本來好好的,不知為何突然患上了疾病。為了孩子的事情,她確實和丈夫發(fā)生過爭吵,吵架過程中,自己也確實砸過東西,拿刀嚇唬了下,但丈夫也動手了。雖然自己不在泉州市區(qū)上班,但她一有空就經?;貋碚疹櫦彝?,照顧孩子。
實際上,阿蓉不愿意生二孩,也有她的客觀因素。她今年已經40多歲,在醫(yī)學上屬高齡產婦。此外,她自身還患過較重的疾病,兩年前還動過手術,身體狀況不是很好。
另外,阿蓉覺得,雙方的經濟條件也一般,家里的老人也都年老,假設生了二孩,經濟壓力就更大了,這是一個很現(xiàn)實的問題。
基于這些原因,阿蓉認為,生二孩根本不現(xiàn)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