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2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郭冰德 通訊員 莊凌龍 龔桂發(fā))晉江市政府與保險機構簽訂新一年的社會治安綜合保險(以下簡稱“社會綜治險”),持晉江市公安局簽發(fā)的有效期內(nèi)居住證,并實際在晉江居住的外來人口,首次被納入社會綜治險保障范圍。新版社會綜治險施行首月,累計結案理賠175起,結案金額31.35萬元,其中涉及“新晉江人”6起,6人獲賠5550元。這是導報記者昨日從泉州晉江市公安局獲悉的。
來自福建南平的熊某,今年21歲,來晉江快三年了,在晉江青陽街道一家理發(fā)店上班。今年4月6日13時許,熊某回到宿舍,發(fā)現(xiàn)床上的被子掉在地上,之后發(fā)現(xiàn)放在床頭的錢包不見了。
因為上班的地方和宿舍離得很近,熊某很少將錢包放在身上。錢包里面有熊某原本準備參加駕考的1000元現(xiàn)金、兩張銀行卡、一張身份證和一張暫住證。
熊某向派出所報了案,民警告訴他,像他這種財產(chǎn)損失的,晉江新投保的社會綜治險,熊某的條件完全符合。“挺意外的,沒想到真的可以賠。”按照要求,熊某提交了自己的報警回執(zhí)單和身份證等證件后,很快便獲得了1000元的綜治補償金。
昨日,領到錢的熊某喜出望外,而與他同宿舍的小蘇卻沒有那么幸運。熊某的錢包被偷當天,同在一間大宿舍的同事小蘇也被偷走了一部iPhone 6手機。小蘇到晉江才一個多月,未辦理居住證,不符合補償條件。
據(jù)了解,新的社會綜治險施行首月,結案理賠涉及“新晉江人”有6起,均為盜竊案。晉江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遭遇盜竊,“新晉江人”在晉江市行政轄區(qū)內(nèi)遭遇“兩搶”、自然災害、公共突發(fā)事件等造成損失,都能獲得保險公司的及時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