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27日訊 據(jù)泉州晚報報道,昨日在晉江市公安局新聞發(fā)布會上,6名遭遇盜竊的“新晉江人”領到5550元補償金。截至昨日,晉江升級版社會治安綜合保險(簡稱“綜治險”)施行首月,累計結案理賠175起,結案金額31.35萬元。
21歲的南平人熊先生,來晉江快三年了,在青陽街道一家理發(fā)店上班。今年4月6日下午1時許,熊先生回到宿舍,發(fā)現(xiàn)床上的被子掉在地上,放在床頭的錢包不見了,內有原本準備參加駕考的1000元現(xiàn)金、兩張銀行卡、一張身份證和一張暫住證。
因上班地點離宿舍近,熊先生很少將錢包放在身上。派出所民警接案后告訴熊先生,他的情況符合晉江新投保的“綜治險”補償條件。“挺意外的,沒想到真的可以獲賠。”按照要求,熊先生提交報警回執(zhí)單和身份證等證件后,很快就領到了1000元的綜治補償金。
領到錢的熊先生喜出望外,而同宿舍的小蘇卻沒有那么幸運。案發(fā)當天,小蘇也被偷走了一部iphone6手機,但他到晉江才一個多月,未辦理居住證,不符合補償條件。
今年4月1日,晉江市政府與保險機構簽訂新一年的社會治安綜合保險,首次將“新晉江人”納入保障范圍。財政買單,群眾不花一分錢,晉江市戶籍居民和“新晉江人”(持晉江市公安局簽發(fā)的有效期內居住證、并實際在晉江居住的外來人口)在晉江遭遇盜竊、“兩搶”、自然災害、公共突發(fā)事件等造成損失,可獲得保險公司及時理賠;晉江市戶籍人口在石獅市遭遇家財盜搶也能獲得補償。
發(fā)布會上,晉江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反詐騙中心從3月16日成立以來,一個月共打掉各類詐騙窩點15個,摧毀團伙9個,抓獲詐騙犯罪嫌疑人27名,破獲詐騙案件63起、繳獲作案車輛6輛、“偽基站”發(fā)射裝置11臺、緊急止損凍結18余萬元,止付凍結銀行卡110多張,成功勸阻50余起,金額30余萬元,立功的銀行職員昨日也領到獎勵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