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群主涉嫌開設賭場罪
“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屬于‘開設賭場’行為?!备=魏碳温蓭熓聞账蓭燑S舟雄說,微信紅包賭博,群主、參與者、代發(fā)包、財務都從中牟利,如果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或者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就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若涉及用特殊工具舞弊謀利,則涉及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