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某醉駕再次被查
臺海網(wǎng)12月29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 實習生 陳躍強/文 陸軍航/圖)這名司機或許創(chuàng)造了廈門的另類紀錄了。但這個紀錄卻是可恥的違法行為——三次酒駕被查獲!
24日22時許,湖里交警大隊殿前中隊在枋鐘路金尚路口至嘉禾路口段開展夜查行動。民警在攔查一部閩CQ31××小型轎車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謝某滿身酒氣,經(jīng) 現(xiàn) 場 酒 測 , 酒 精 濃 度 值 達11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在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謝某神色慌張,手足無措,慌亂間從口袋中掏出了行駛證,而駕駛證塞了回去,民警覺得其駕駛證可能有問題,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接過證件后民警發(fā)現(xiàn)該證件字體同車管所核發(fā)的駕駛證不符,存在假證嫌疑。
經(jīng)查,謝某曾于2011年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海滄交警查處,2013年因二次酒后駕駛機動車又被思明交警查獲,加上這次被湖里交警查獲,已經(jīng)是第三次涉嫌酒駕被查。
經(jīng)謝某交代,因駕駛證已被吊銷,便花錢制作了一張假證。24日20時許謝某在餐館里喝了兩杯白酒,便直接駕車回家,雖然有兩次酒駕被查的經(jīng)歷,但謝某沒有吸取教訓,仍然心存僥幸,再次觸碰法律底線。
目前,謝某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以及偽造居民身份證件,等待謝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