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9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 通訊員 蔡淑嬌)年底到了,各種聚會漸漸多了起來,聚會時大家都喜歡喝酒助興,但切記酒后不能開車,哪怕是“隔夜酒”也不行。這不,漳州市南靖縣船場鎮(zhèn)一男子就因為喝了“隔夜酒”還騎著摩托車去派出所辦事,涉嫌酒駕被警方當場扣押,還被處罰1000元。
12月17日上午,南靖縣公安局船場派出所黃警官正在派出所辦理案件,莊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前來找黃警官辦理戶籍業(yè)務。由于莊某說話時帶有酒氣,黃警官便拿出酒精測試儀讓莊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2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原來,莊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會時喝了點小酒,覺得已經(jīng)過了一個晚上,應該沒事,沒成想還算酒駕,莊某表示十分后悔。
目前,船場派出所依法對莊某處以罰款1000元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