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
我們介紹了廈門九部門出臺的
廈門市落實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
有人非常擔心:
廈門減負了,
其它地方不減,
那廈門的孩子不得吃虧了嗎?
真的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可以讓這些家長“安心”的是,
此次減負措施實施方案,
各地都有。
日前,
浙江省的減負方案(征求意見稿)
也對外公布。
10月28日,浙江省教育廳會同省委網信辦等14部門聯合起草《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有以下幾點值得關注:
小學晚9點、初中生晚10點
可拒絕完成作業(yè)
小學生晚9點、初中生晚10點不作業(yè)。關注學生差異,保障睡眠時間。小學生到晚上9點、初中生到晚上10點還未能完成家庭作業(yè)的,經家長簽字確認后,可以拒絕完成剩余的作業(yè),教師不得對有此類行為的學生進行懲戒。
小學上課時間不早于8:30
小學生早上上學時間全面推遲至8:00以后,小學、初中早上上課時間分別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學、初中、高中學校晚熄燈作息時間分別不遲于21:00、21:30、22:00。全面實施小學放學后校內托管服務。各地各校根據季節(jié)變化等因素確定具體作息時間。
嚴控校內考試次數
嚴控校內考試次數。
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以紙筆測試為主要評價方式。小學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等學科可安排期末考試,所有學科均不得組織期中考試。
初中可組織文化學科期中、期末考試,不得組織月考和周周清考試。
縣(市、區(qū))教育部門不得對小學組織統(tǒng)測。
嚴禁周末和節(jié)假日補課
嚴禁利用周末和節(jié)假日補課。全省中小學生寒假、暑假假期分別為3—4周和7—8周,具體放假、開學時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明確并向社會公布。全省中小學校所有年級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節(jié)假日組織或變相組織任何形式的集中補習。
嚴禁發(fā)布考試成績和排名
嚴禁發(fā)布考試成績和排名。嚴禁教育部門、學校以任何方式公布中小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學校不得舉行中考、高考“誓師大會”,不得發(fā)布中考、高考“喜報”,不得標榜或變相標榜“學霸”和中考、高考“狀元”。
浙江版的減負33條
浙江省教育廳官方微博@教育之江 還整理了《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中的主要內容,見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