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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wǎng)3月9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吃飯前相談甚歡,吃飯后原形畢露。與男網(wǎng)友約會,兩名女子遇到了色狼,由于表現(xiàn)不同結局大不一樣:其中一個用緩兵之計提出“換地方”,乘機逃脫;另一個則未能幸免。近日,經(jīng)法院判決,認定男子陳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未能幸免】
她主動提出讓他送
他正中下懷中途下手
陳某熱衷于用陌陌聊天軟件約女網(wǎng)友吃飯,當然,吃飯并不是他的目的。“心情比較煩躁,工作上又沒賺到錢,就想約陌生女子出來聊天、逛逛,然后再干點什么。”陳某說。
陳某的飯局吸引了一些女網(wǎng)友,阿麗(化名)就是其中一個。2016年5月20日,阿麗登錄陌陌,遇到陳某。盡管兩人素不相識,但陳某很熱情,邀約阿麗一起去同安城區(qū)的一家西餐廳吃牛排。阿麗欣然赴約。
飯后已是晚上9點,阿麗提出讓陳某送她回家。這正是陳某夢寐以求的。他謊稱,他要先到附近拿根魚竿再送她回家。他開車將阿麗載到洪塘一個路口附近,四周黑漆漆的,阿麗意識到不妙,“他把車窗都關上并熄火,要求抱抱我,我感覺不對拒絕他。”阿麗說,對方將中控鎖鎖上,撲到副駕駛座上把她壓住了。中途她拿起手機想報警,結果手機被他奪走了。在副駕駛座上,他強行與她發(fā)生了性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