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5日上午8時25分,從廈門北站開往海滄的8*0路閩DY9**2公交車駕駛員在駕駛時使用手機被網(wǎng)友舉報并@廈門交警微博。在接到舉報之后,警方立刻聯(lián)系了車輛所在轄區(qū)的交警大隊查實處罰。29日,民警約談了公交車所屬的公司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駕駛員薛*翔,當事駕駛員薛*翔被公交公司停崗接受再教育再培訓,并按照《運輸紀律管理制度》規(guī)定罰款500元扣3分,警方還根據(jù)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對其開具了罰款50元、扣2分處罰單。

市民有遇到可進行舉報
市民如果平時有發(fā)現(xiàn)此類違法行為,要如何舉報?
交警表示,市民在乘坐公交、的士等公共交通時,如遇到駕駛員開車不專心,存在撥打電話、玩手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可拍照取證,并通過@廈門交警官方微博、微信進行舉報,交警支隊將對駕駛?cè)诉M行調(diào)查,一經(jīng)核實,將給予處罰并通報所在單位。
交警提醒,邊開車邊接打電話比酒后駕駛更具危險性,已成為道路交通事故一大隱形殺手,存在較高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駕駛?cè)嗽陂_車時,如果需要接打電話,要把車停在可以停車的地方后再接打。
用藍牙接電話不會被罰
那開車時使用藍牙設(shè)備接打電話,會不會被抓拍?

交警表示,根據(jù)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發(fā)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 一) 》明確:駕駛?cè)嗽隈{車行駛過程中,有通過手持方式操作移動電話通話或者收發(fā)短信、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等情形的,認定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對駕駛?cè)耸褂脽o需手持的車載電話、手機耳機或者免提功能進行通話且不影響安全的,不認定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
也就是說,用藍牙而不是通過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不在抓拍范圍內(nè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