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9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他倆都是幫詐騙團伙取款的,一個是專職的,還雇了“小弟”;一個則只取了一筆贓款。他們都牽涉進省公安廳督辦抓捕的案件中,最終都被集美警方抓獲。
昨日,記者了解到,從“迅雷攻堅”行動部署以來,集美分局全力追捕逃犯,針對本單位省廳掛牌督捕逃犯成立追逃組,11月2日、5日連續(xù)抓獲2名省督在逃犯。
他專門雇請“小弟”取贓款
在騙子圈里,安溪人蘇某山還是有些“名氣”的,“大家知道,取贓款可以找他”。蘇某山,33歲,安溪人,是取款的“車手”。所謂“車手”是一種圈內(nèi)稱呼,就是專門幫人取一些來路不明錢款的人。
老婆陳某涉案被抓,但蘇某山潛逃了。“他本來住在安溪長坑,之后跑到弟弟處躲藏,”民警介紹說。
11月1日,刑大副大隊長張飛海與詐騙犯罪偵查中隊指導(dǎo)員陳江盛組隊前往安溪。11月2日,經(jīng)分局相關(guān)部門精準研判,警方在安溪城廂派出所大力協(xié)助下,抓獲蘇某山。“當時他還在睡覺,沒想到我們會追到他弟弟家。”民警尤偉鋒說。據(jù)介紹,蘇某山從2014年起就開始干這勾當,為逃避抓捕,不惜讓老婆出面與“小弟”接洽。
他說就干了這么一次
蔡某慶被抓之后,一直稱“他就干了這一次”。他取的錢,是在集美開幼兒園的李女士的。
7月,李女士通過上網(wǎng)搜索,搜到一家號稱可以優(yōu)惠辦POS機的公司,購買了POS機。從8月開始,許多家長都通過這臺POS機交學(xué)費,總共15萬元的款項卻一直沒到賬。李女士致電對方,對方表示因“系統(tǒng)升級”,需要再匯同等金額的款項才能再用。李女士匯了錢,結(jié)果還是不行。“那你再匯5萬塊給我們技術(shù)人員”,已經(jīng)付了30萬元的李女士咬牙又匯了5萬元。
該案破獲后,為詐騙團伙取款的蔡某慶潛逃,警方將他上網(wǎng)追逃,并前往其戶籍所在地安溪魁斗做家屬工作。11月5日,蔡某慶在廣西南寧向追逃組投案自首。
據(jù)介紹,蔡某慶此前有正當工作,因“手頭缺錢”就答應(yīng)了同伙付某的邀請,一起“幫忙”,在李女士案中獲利1.3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