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象牙、犀牛角、熊掌等屬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我國規(guī)定嚴禁非法買賣。不過滕某等6人在利益驅(qū)使下,鋌而走險進行非法交易,涉及金額高達1600萬元。昨天,西城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滕某等人被法院一審判處3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該案也是北京森林公安破獲的金額最大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件。
倒賣象牙超半噸 犀牛角價值數(shù)百萬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5年7月間,李某成通過李某和以每千克12萬元的價格向滕某出售犀牛角原料9件,并由李某和以快遞方式將上述犀牛角運送至北京。滕某則分兩次將上述犀牛角交給司某臣及單某苓(已判刑)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