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8月19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因兩字之差,市民劉女士多付出7000元。近日,郁悶的她向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講述了這事。她說,她委托中介找房子,房子是買下來了,可付款方式卻莫名其妙被改了,“約好的是公積金轉商業(yè)貸款,但中介操作成公積金轉組合貸款。”劉女士說,這直接導致她和賣家發(fā)生糾紛,而中介一直在逃避。
這到底怎么回事?近日記者展開調查。
大驚失色
房子過戶了,賣方一直沒收到錢
今年2月,劉女士準備幫女兒物色一套房子,她找房天下中介幫忙,一次性付清了服務費。3月17日,在中介的聯(lián)系下,她看中了湖里信達大廈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雙方商定以每平方米2.4萬元的價格成交,劉女士共須支付170萬余元。
劉女士說,她和賣方確定用按揭的方式付款,由于賣方定下了一套更大的房子,著急用錢,雙方商量先付65萬余元,余下的用公積金轉商業(yè)貸款的方式付款,由中介負責辦理。劉女士可從銀行貸出110萬元,而她只須付給賣方108萬余元,1.6萬元差額由賣方返還給她。
劉女士拿出當時三方簽訂的合同,上面顯示,采用的是公積金轉商業(yè)貸款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銀行放款比較快,賣方能更早拿到錢,他高興我也樂意。”劉女士說。
4月19日,劉女士貸款手續(xù)辦理了,房子也過了戶,她滿心歡喜地以為事情已經(jīng)結束了,但賣方的一通電話讓她一下子懵了。賣方稱,他一直到6月初都沒有等到錢,去銀行一查發(fā)現(xiàn)辦的竟然是公積金轉組合貸款。
劉女士大驚失色,她找中介核實,“電腦里錄入的信息真的是‘公積金轉組合貸款’,這明顯和合同不一樣,肯定是他們輸錯了。”劉女士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