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案包包
臺海網8月4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星級飯店一樓大堂的商店賣了一個帶香奈兒“雙C”標志的小包,結果引發(fā)一場訴訟,因為這個包不僅是假的,而且買包人的身份“不簡單”,正是香奈兒的委托代理人。香奈兒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把這家飯店以及飯店所屬的公司告上法院。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案情回顧 “平價商店”內買包,包上有“香奈兒”標志
2015年8月26日,香奈兒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廈門某飯店一樓大堂的商店購買了一個價值385元的銀灰色小包。包的正面、里側,包括拉鏈頭都有明顯的香奈兒“雙C”標志。為了固存證據(jù),委托代理人還在思明區(qū)公證處辦理了公證。離店時,飯店給他開具了一張價值988元的住宿發(fā)票,其中包括這385元消費。
香奈兒公司認為,其除了自營的網站和專賣店,未授權第三方來銷售,并且385元的價格與正品萬余元的市價相差太大。作為高檔星級酒店的經營者,對國際知名品牌商品的市場銷售渠道及零售價格等信息應具有更高的注意義務,飯店侵犯了香奈兒注冊商標專用權,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提出20萬元賠償金。
昨天,記者在該飯店的一樓大堂看到,涉案的這家商店位于大堂一角,前臺的斜對面。商店并不大,商品縱深擺放,以賣食品煙酒為主,商店玻璃門上方貼著“平價商店”四個大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