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15年12月13日6時22分,324國道海關(guān)路段。行人吉某由324國道南側(cè)往北側(cè)行駛,走到事故路口時,他未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此時,劉某駕駛一輛無牌三輪摩托車,正沿著324國道東往西行駛,直接與吉某碰撞。本次事故造成劉某車輛損壞,行人吉某受傷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2:
2015年12月12日6時13分,林某駕駛著一輛廈門牌照的輕型廂式貨車行駛在路上,當行駛到長安路杏林大橋頭路段時,兩名行人(李某和吳某)突然橫穿馬路,該貨車與這兩名行人發(fā)生正面碰撞,貨車側(cè)翻時碾壓到行人。這起事故造成貨車損壞、李某死亡、吳某受傷的后果。
案例3:
2015年2月4日15時45分,行人韓某某和楊某某違反交通信號燈通過云頂北路,當他們正在橫穿馬路時,與在路上行駛的一輛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造成韓某某和楊某某受傷。
案例4:
2015年5月20日19時30分,行人毛某某違反交通信號燈通過華榮路一路口,與一輛行駛在路上的小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造成毛某某受傷。
(來源:人民網(wǎng)
原文標題:廈門:10分鐘63行人闖紅燈 警方稱將加強勸導和執(zhí)法
原文網(wǎng)址:http://fj.people.com.cn/n2/2016/0106/c234949-2747280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