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滿1年享帶薪年假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即年假)。
工作越久 年休假越長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沒休年假,有補償嗎?
用人單位經(jīng)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shù)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shù),應當在本年度內(nèi)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臺海網(wǎng)12月16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快到年底,年假還沒休,可手頭工作又沒結(jié)束,不敢請假?。?rdquo;年底到了,很多人的年休假還沒有休,有人是工作太忙沒時間休;有的是單位太忙,不肯放人。
年休假沒有用完,是否可以延續(xù)到明年呢?年休假能不能分段使用呢?探親假與年休假能否互相沖抵?記者昨日采訪了市人社局和勞動監(jiān)察部門相關人員。
【現(xiàn)象】
有人不敢請年假 有人請年假被拒
年底都到了,年假卻沒用完。最近這事成為不少員工的煩惱。有的想請年假不敢請,有的請年假被拒了,有的索性讓年假這事就此淡去。近日,記者調(diào)查廈門各大企業(yè)后發(fā)現(xiàn),員工們趕在年底休假的“熱潮”,似乎并未造成太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