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4月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司小宣/文 楊希/漫畫) 老人干活時突然死亡,能不能認定工亡?公司突然降薪15%,勞動者咋維權?員工拒到外省上班,面臨辭職困境,能索賠嗎……
近期,翔安區(qū)的村(居)法律顧問們接到了不少與勞動爭議有關的咨詢。當遭遇這些勞動爭議,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快來看看村(居)法律顧問如何為勞動者排憂解難。
男子干活時突然死亡,能不能認定工亡?
近日,翔安區(qū)民安街道居民陳女士(化名)咨詢說,其父親老陳已經60多歲,之前為一個老板干活,主要負責種植蔬菜。不幸的是,前幾天干活時,老陳突然死亡。這種情況能不能認定工亡?
村(居)法律顧問賴三珍律師說,老陳年齡已超過60周歲,雇傭的主體是個人并非用人單位,無法確認勞動關系,不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且死亡原因并未明確,若是自身突發(fā)疾病死亡,也無法認定是因為工作導致的死亡,因此不能認定系工亡。
公司突然降薪,勞動者咋維權?
最近,翔安區(qū)大嶝街道居民蔡先生(化名)憂心忡忡。因為,他在一家工廠上班,但該工廠因最近經營情況不理想,老板決定2月份起的工資全部降為原來的85%。蔡先生咨詢說,工廠這樣降薪是否合法?
村(居)法律顧問王志祥律師說,未經協商一致即降薪屬于克扣工資的行為,不合法,勞動者可以要求工廠補足或者以工廠未及時足額發(fā)放勞動報酬為由辭職要求補足工資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拒到外省上班,能索賠嗎?
翔安區(qū)內厝鎮(zhèn)居民劉師傅(化名)在一家旅游公司從事駕駛員工作,近日公司突然通知劉師傅,稱由于原來跑的路線已經結束,要求他到廣東上班。但是,劉師傅不同意過去,接下來公司可能要求其辭職。劉師傅咨詢說,他可以索賠嗎?
村(居)法律顧問吳小紅律師說,根據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如果確定合同無法履行,勞動者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