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交警成功攔截到王某
臺海網11月1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鄭麗金 朱黃 通訊員 王余勇 文/圖)丈夫酒后駕駛,妻子報警請求攔截。近日,廈門高速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接到泉州高速交警轉警,一女子報警稱:其丈夫在家與她吵架,酒后駕駛一輛車牌號為閩C號牌白色小車,正從晉江往廈門方向行駛,請求交警處置。
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杏林中隊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趕往現場,在沈海高速東孚服務區(qū)攔截到該車輛,并立即開展調查。當駕駛人打開車窗,立即飄出了一股酒氣,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檢驗鑒定,駕駛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7.2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進一步核查發(fā)現,王某剛在10月4日因酒駕被石獅交警大隊查處,目前駕駛證仍處于扣留期間。
經調查,前一天22時許,王某和朋友在晉江一家大排檔喝酒至凌晨,回家后與妻子起了爭執(zhí),一氣之下開車回老家貴州。其妻子擔心他酒后駕車發(fā)生意外,便“大義滅親”向交警舉報,請求民警出警攔截。
駕駛人王某因“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