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斷網”權,不如改變加班文化
據《華盛頓郵報》報道,英國研究人員吉莉安·西蒙(Gillian Symon)、喬恩·惠特爾(Jon Whittle)指出,員工早晨查收大量郵件會感到焦慮。兩人正在研究數字技術如何影響工作生活的平衡。
“我覺得,關注工作福利,遠比僅僅叫停工作時間外收發(fā)郵件重要。”惠特爾說,“電子郵件只是交流的媒介之一,真正的問題在于加班文化。”
位于巴黎市中心的在線銷售平臺PriceMinister的首席執(zhí)行官奧利維耶·馬斯奧特(Olivier Mathiot)已立下了“周五無電郵”的規(guī)矩,鼓勵員工盡量少使用數字化的溝通方式。
在馬斯奧特看來,解決這個問題應通過教育,而非立法。“在法國,我們的立法一直領先,但在工作場所我們需要更大的靈活性時,這些法律并不都是管用的。”
2015年,創(chuàng)新領導力中心進行的研究發(fā)現,使用智能手機的員工每日工作時長為13.5小時,算上周末,每周工作時長達72小時。該研究還顯示,人們每日花在健身、家庭生活上的時間約為3小時。不過,該研究并沒有將“板子”打在技術工具身上。相反,研究人員認為,雇主無法合理管理時間和人員才是癥結所在。
法國每周35小時的工作制,是在2000年法國總理喬斯班的推動下正式生效的。與其他國家相比,法國的法定工作時間并不長。例如,英國目前實行的是每周48小時工作制。
在Technologia公司的讓·克勞德·德爾熱內斯(Jean-Claude Delgenes)看來,若要真正實現工作與生活分離,法國民眾必須“改變態(tài)度”。他對挪威媒體The Local稱:“對于新科技,我們的自控力總是很差,因此工作就摻雜在私人生活中。”
對于這項新法的效果,德爾熱內斯流露出擔憂。“如果我們只賦予員工‘斷網’權,而不為那些重壓之下的勞動者減輕工作量的話,雇主還是會無視這個規(guī)定,或尋找其他與員工保持聯系的方式。”
身為職場女強人,布維爾對新法感到左右為難。“如果我真打算遵守的話,會在晚上8點以后‘斷網’。”布維爾說,“我確實沒有24小時在線的義務,但沒辦法,因為我不想被邊緣化。”
原標題:法國欲立法賦予勞動者"斷網"權 下班后沒義務工作?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it/2016/11-23/807167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