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73項證明材料?
人社部決定取消73項由規(guī)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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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3月公布取消15項主要涉及稅收優(yōu)惠辦理的稅務證明事項。

@購房、購車者
·取消辦理房產繼承免征個人所得稅相關公證證明。
·取消新能源車輛購置人辦理有關稅收減免時需提供的身份證明等。
@退伍軍人
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以及企業(yè)招用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的,辦理減免個人增值稅等稅費時,不再需要提供退役士兵的退役證等,改為納稅人自行留存?zhèn)洳椤?/p>
@殘疾人
殘疾人個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為社會提供服務,辦理免征增值稅備案時,不再需要提供殘疾人證明,改為納稅人自行留存?zhèn)洳椤?/p>
查看全部15項證明事項?
一圖了解:已取消的15項稅務證明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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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4月發(fā)布公告,取消24個證明事項。

@養(yǎng)老、社會福利、兒童福利機構
取消申請設立養(yǎng)老機構提交的部分證明材料、申請設立社會福利機構提交的部分證明材料、申請開展兒童寄養(yǎng)的家庭向兒童福利機構提交的部分證明材料。
@低保戶
申請低保時提交的未享受低保的證明材料,改為個人聲明加民政部門內部核實。
@領養(yǎng)人
取消私自收養(yǎng)子女的國內公民在辦理收養(yǎng)登記時提交的撿拾棄嬰(兒童)情況證明、收養(yǎng)前子女情況的證明等。
@非內地居民
取消雙方均非內地居民在內地辦理結婚登記時提交的其本國承認其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效力的證明材料。
查看全部24項證明事項?
好消息!這些“證明”以后都不用開了
6

@藥企、藥店
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4月發(fā)布公告,取消36項證明事項。證明事項涉及到藥品生產許可證、執(zhí)業(yè)藥師注冊證書等諸多方面。以后申請藥品批發(fā)、零售企業(yè)的經營許可證時不需要提交執(zhí)業(yè)藥師注冊證等相關證明了,在網上就能核查。
查看全部36項證明事項?
好消息!這36項證明事項取消,以后不用提交了!
@旅客
近日,公安部要求,對于辦理乘車臨時身份證明交費照相問題,要本著方便旅客、服務旅客的原則,公安制證窗口一律通過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統(tǒng)核實辦證人員身份,不得要求辦證人員提供照片,更不允許要求辦證人員到指定地點照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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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坐火車辦臨時身份證,不用再拍照了!
@海域使用申請人等
自然資源部5月14日發(fā)布《公告》,取消海域使用申請人資信證明、南北極考察活動人員身體健康證明等14項證明事項。
查看具體14項證明?
自然資源部取消14項證明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