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稅改革前:發(fā)放工資10000元,減除單位預(yù)扣的三險一金(專項扣除)、企業(yè)年金等(其他扣除)共2000元左右,再減除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個稅免征額),余下4500元應(yīng)納稅所得額,對應(yīng)的稅率是3%和10%,需要繳納個稅345元。
個稅改革后:不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王利還可以減除3000元左右的專項附加扣除,余下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為0,也不需要繳納個稅了。

從全國來看,2018年10月,個稅起征點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就減少了6000多萬名納稅人;2019年,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預(yù)計又將減少數(shù)千萬名納稅人。
國家稅務(wù)總局所得稅司個稅一處處長 陽民:
這次個稅改革,它對中低收入者減稅減負的效果是最明顯的。因為新稅法提高了起征點,有相當一部分納稅人能夠享受到每個月2000元或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這樣算起來再減去三險一金,那么月收入在10000元錢左右的原納稅人,可能就不用繳納個稅了。
年收入40萬元以內(nèi),獲益最大
與勞動密集型企業(yè)不同,收入狀況更好一些的金融企業(yè),在個稅改革后,到手的工資收入和繳納的個稅金額,又有什么變化呢?
在重慶的一家金融企業(yè),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位普通員工。個稅改革后幾個月,陳女士的納稅金額發(fā)生了較大的變化。她算了一筆賬,按照新個稅法,她一個月可以省稅800多元,由于每個月工資差不多,一年就能省稅近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