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隔7年,個人所得稅法迎來新一輪修訂。
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次改革,有四個內容:起征點、綜合征稅、專項附加扣除和稅率結構。其力度之大、影響范圍之廣,出乎大多數人的預料。
縱覽整個改革內容,可以用“一增一減”來概括。
其中,綜合征稅是將之前分類征收中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合并。對于有多處收入來源的群體來說,由于將多項收入合并,并且采用累進稅率征收,這部分群體的稅負可能是增加的。
其余三項,均是減稅。
不同的改革內容,照顧不同的收入群體。其中,起征點(實為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提高到5000,照顧了大多數中低收入階層,也是個稅的重要納稅群體;
專項附加扣除,在原來的基本費用扣除基礎上,新增了教育、醫(yī)療和住房三大類,照顧了中產階級群體;
稅率結構調整,特別是擴大低稅率的級距,降低了那些依然要納稅的群體的綜合負擔,對于應納稅所得額在3.5萬以下的群體來說都是利好。

亮點
不得不說,這次稅法修正案,一些改革內容是出乎意料的,一些原本以為近期不會推出的改革內容,也在這次改革中一并呈現(xiàn)了。歸納起來,有如下三方面的亮點:
首先,體現(xiàn)了地區(qū)差異。
目前,中國個稅實行的是全國“一刀切”的政策,無論是稅率、起征點還是稅目等等,在地區(qū)間是沒有任何差異。這樣的政策避免了地方討價還價,以及人員在地區(qū)間的稅收套利,但忽視了地區(qū)差異,使得不同地區(qū)間的個稅負擔相去甚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