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伙為分贓反目成仇
2013年,崔興全跟著鄒曉磊在濟南鑫源投資公司工作,鄒曉磊是公司二把手,崔興全是四把手。二人不僅僅是同事,還是志同道合的好兄弟。2014年5月,二人和公司產生分歧,帶著部分員工離開公司。
2014年6月,鄒曉磊把崔興全叫到深圳同曹嘉敏見面商量合作。當時,商定讓崔興全在內地發(fā)展市場客戶,也就是純粹的拉人頭吃分紅返利,等資金吸收進來再由鄒曉磊把資金放大。9月,林志剛加入后設立ADM公司微信公眾號開始對外宣傳。此時,崔興全趕回河北老家,找了收廢品的親戚辦了銀行卡,崔興全持卡開始接收投資人資金。同時,鄒曉磊通過林志剛找到一個新加坡人辦理一張銀行卡,也開始接收投資人資金。
截至2015年1月,曹嘉敏、鄒曉磊、崔興全、林志剛共吸收各地集資參與人款項合計3890余萬元,上述吸收的資金除給集資參與人返利約1000萬元外,用于投資約300萬元,給山東蘑菇公司因擔保而使用款項651.2萬元,其余均被4人個人使用、揮霍及用于宣傳、發(fā)放雇員工資等支出,截至案發(fā)尚有2242萬元未償還。
2015年8月至9月,曹嘉敏、鄒曉磊、崔興全、林志剛等人先后被抓獲歸案。到案后的鄒曉磊、崔興全開始相互指責資金被對方操控,多年好兄弟因為金錢成了冤家。
多名被告人一審獲刑
2016年1月,濱州市檢察院受理了這起影響巨大的集資詐騙案。主辦本案的“濱州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王中秀檢察官回憶說,“這個案子涉及山東、河南、新疆、上海、江蘇、浙江、天津等七個省份,500余名被害人??爝^春節(jié)了,各地受害群眾陸續(xù)地來濱州討要說法。這個案子的偵查卷宗有70多本,差不多2米多高,可以說當時辦案壓力非常大!”
為盡快查清事實,辦案人員采取“邊審查邊讓公安補充證據”的方式。審查起訴期間,從證據方面、情節(jié)認定方面、社會效果方面入手,形成了9萬字近200頁審查報告。法庭上,公訴人針對焦點問題精心準備答辯提綱,面對8名被告人、10多名辯護人,做到冷靜處理,沉著應對。
2017年8月,經過4天的庭審,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蘑菇宴”一案一審宣判,曹嘉敏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50萬元;鄒曉磊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50萬元;崔興全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45萬元;林志剛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5萬元;其余四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四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罰金。目前,該案正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過程中。
檢察官提醒,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面對犯罪分子花樣百出的詐騙陷阱,個人和單位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強辨別能力,有效防范風險,避免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