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00年到2014年間,萬慶良先后利用擔任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揭陽市市長以及市委書記、揭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廣州市市長以及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發(fā)展、項目開發(fā)、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億余元。
同一天,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受賄案,對被告人王敏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二百萬元。

王敏
法院認定其受賄金額為人民幣1805.103萬元。
多名落馬高官被“雙開”已有近兩年
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搜索發(fā)現(xiàn),上述6名落馬高官中,譚力是2014年9月30日被通報開除黨籍和公職的,萬慶良被中紀委通報的時間在幾天后的2014年10月9日。
金道銘和申維辰都是2014年12月22日被中紀委通報“雙開”。
而白恩培被“雙開”的時間則稍晚些,在2015年1月13日。近一個月之后,2015年2月7日,王敏被通報“雙開”。
由此可見,這6名省部級貪官中,2人被一審宣判的時間距離其被中紀委通報的時間都已超過兩年,4人被宣判的時間距離被通報處分的時間接近兩年。
據(jù)《檢察日報》統(tǒng)計,十八大以來全國有28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被判刑,再加上近日被判的白恩培、申維辰、譚力、金道銘4人,共有32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被判刑。

十八大以來被判刑的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