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后,企業(yè)有的為排班而新增人力,也有的為節(jié)省人力成本開始雇用派遣員工與計時人員。(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晚報》)
臺當局“勞基法”新制上路一周,萬物齊漲,資方叫苦,連勞工都抱怨加班機會減少變相減薪,“一例一休”真的是毒蛇猛獸嗎?
臺灣《聯(lián)合晚報》發(fā)表評論文章指出,幾個月前朝野“立委”不分藍綠矢言捍衛(wèi)勞工權(quán)益,洗刷臺灣工時全球第三污名,打擊過勞更是朝野共識。如今勞工沒班可加、沒機會過勞,卻成為眾人口中的“輸家”。臺灣到底要不要、能不能實施周休二日,恐怕才是問題核心。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大家就誠實面對“修法”錯誤的現(xiàn)實,重新檢討“修法”;反之,若周休二日非走不可,也是對勞工有利。眼前萬物漲不停,各種似是而非、相互矛盾的論點,就值得好好客觀檢視。
文章表示,以資方最不滿意的彈性排班為例,六成五的企業(yè)十余年來早就比照公務(wù)員實施周休二日,因為周休二日可以是周一到周日任兩天,不一定是周六、周日,只要員工錯開周休二日,完全不需要新增人力。除非原本就人力吃緊,無法再以新制壓榨勞工,非加人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