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未超期傳喚是依法辦案
針對兩名志愿者提出的“舉報人如何得知具體房間線索”、“傳喚時間超過24小時”等問題,北青報記者采訪了當?shù)氐南嚓P部門。
關于“舉報人如何得知具體房間線索”的問題,寧德市蕉城區(qū)公安分局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記者表示,辦案線索的問題屬于警務部門的秘密,不便向社會公開。而對于“傳喚時長”的問題,該工作人員否認了小徐所稱的“3日6時被帶走,次日早上7時許離開”的說法,并稱,傳喚時間是在24小時以內(nèi),“這是公安機關辦案最基礎的東西,怎么會超過呢?”
此外,該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這個案件很多人都在關注,公安機關怎么會犯這么低級的錯誤?并稱平時執(zhí)法就很嚴格,“這點最基礎的程序如果我們都掌握不好,那怎么辦案呢?”
對于王振宇律師提出的“執(zhí)法現(xiàn)場有無證據(jù)”、“一般案件傳喚,連續(xù)不超過12小時”等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相關法制部門會有嚴格的把關,不會違反程序,“我們嚴格依法辦案”。
此外,北青報記者曾多次致電寧德市蕉城區(qū)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和蕉城區(qū)公安分局新聞中心,但截至發(fā)稿,均無人接聽。
文/本報記者 孫靜 孟亞旭 供圖/小田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文標題:兩名環(huán)保志愿者“涉嫌賣淫嫖娼”被警方調(diào)查引發(fā)社會關注
寧德警方回應“環(huán)保志愿者被帶走”
原文網(wǎng)址:http://epaper.ynet.com/html/2015-12/06/content_170064.htm?div=-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