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據(jù)這名區(qū)教委人士介紹,“校園欺凌”事件發(fā)生后,很多學生家長并不希望通過訴訟的途徑來解決,而是出于對學校的信任交由校方處理。可問題是,學校并沒有相應的管制能力,只能通過調(diào)解來解決,如果遇到家長不配合,如受害方訴求過高等,矛盾反而變得不可調(diào)和。
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鈞認為,隨著公眾受教育水平以及國家普法工作的深入,粗放式的社會風險管理亟須扭轉?,F(xiàn)在是精細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的雙重需求。
比如,目前對于“校園欺凌”的社會風險評估等級落后。據(jù)唐鈞介紹,長期以來,“校園欺凌”事件的風險等級偏低,造成了對此類事件重視不夠,從而忽略了管理。這也是“校園欺凌”得不到有效管理的原因之一。
打破傳統(tǒng)觀念防治欺凌事件
對于“校園欺凌”事件的風險防治,唐鈞提出了三個層面的建議,放在首位的是,樹立“校園欺凌”風險防治的觀念。
唐鈞認為,關于“校園欺凌”,傳統(tǒng)觀念存在多方面的問題:第一,傳統(tǒng)觀念中安全校園的“圍墻觀”。傳統(tǒng)上的安全校園建設,僅指校園圍墻內(nèi)部的安全保障,一出校門就不再是校方的管轄;第二,傳統(tǒng)觀念中“校園欺凌”的“家丑觀”?!凹页蟆辈豢赏鈸P,其結果是縱容和變相鼓勵“校園欺凌”;第三,“校園欺凌”的“游戲觀”,當施害和受害方都是未成年的學生時,會傾向于定性為“游戲玩耍”“打打鬧鬧”,一般不去做法律層面的違法研判。處理方面也通常采取約談家長、賠禮道歉等簡單方式,施害方容易逃脫懲罰,“校園欺凌”的違法成本很低。
唐鈞認為,“校園欺凌”實際上是長期存在的問題,但是由于傳統(tǒng)觀念作祟,導致出現(xiàn)兩種極端情況:一是大量的個案被“內(nèi)部消化處理”,并未被報道;二是如果被報道,往往是事態(tài)嚴重,行為極其惡劣的個案,會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
“鑒于此,目前應該樹立‘校園欺凌’風險防治的觀念。通過思想教育課程、法制教育課程,積極進行宣傳教育?!碧柒x說。
唐鈞提出的第二個建議是,明確“校園欺凌”的風險防治責任。
在唐鈞看來,“校園欺凌”的監(jiān)管責任是難題。校方通常只管校園內(nèi)部。如果有校車,則有校車司機和工作人員做監(jiān)管。如果學生在校門口被家長接走,則監(jiān)管責任歸家長。如果是學生們自行回家,則最容易發(fā)生“校園欺凌”,而此時的監(jiān)管責任被分割為:學校、家長、屬地等多個主體。
在現(xiàn)實中,預防“校園欺凌”的責任,往往歸于學校和家長。因此,學校應“主動防御、科學管理”,家長則要承擔未成年人保護的應盡職責。治理“校園欺凌”的責任,則往往分攤給了屬地,因此建議屬地政府針對校園周邊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