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復旦大學招辦網(wǎng)站發(fā)布聲明,指責有人冒充復旦老師通知考生,謊稱復旦取消了曾與考生簽訂的預錄取協(xié)議。由此引來對新一輪高招錄取得失的熱議。
作為近年少數(shù)名校間為爭搶高分考生報考的一種手段,“預錄取”引發(fā)的公眾質(zhì)疑接二連三。2008年,華中科技大學派人到廣東順德一中承諾,達到一定分數(shù)線且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必錄。不少學子信以為真,臨時更改志愿,結(jié)果預錄取的16名高分考生沒有得到華中科大的兌現(xiàn)。今年,又有安徽無為中學的7名高分考生,拿到了南京大學的預錄取通知書,最終仍被放了“鴿子”。
說來,這是計劃錄取體制下“搶生源”的一個變異文本?!邦A錄取”的真相在于:無論承諾、違約還是“攪黃”,都上不得臺面。它或許在道義上有失厚道,但在法律上又無涉詐騙,因此當事雙方一旦出現(xiàn)糾紛也就難以追究法律責任。
今年高考成績放榜后,明星考生周冬雨的高考分數(shù)在網(wǎng)上出現(xiàn)了一個154分的版本,而阻礙公眾辨其真?zhèn)蔚膭t是“不公布高考成績、不對高考成績排名”的高招政策。既然高考成績是各校錄取依據(jù),那么這就是關系到考試公平、考生的升學命運以及公眾實施監(jiān)督權的公共信息了。如果一名考生的信息不被其他考生知曉,其他考生怎樣監(jiān)督他被某校錄取是否公平?
廣東博羅縣馮先生的女兒今年報考了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分數(shù)上線未被錄取,而女兒同班一同學外語沒有上線反被錄取。針對馮先生的質(zhì)疑,清華大學在7月27日的正式回復中稱,該生屬于破格錄取,而破格錄取不占正常招生名額。
當初,清華大學的招生簡章中并無破格錄取一說,而今僅以破格錄取來回應質(zhì)疑顯失妥當。其一,對于破格錄取的考生,校方必須公開說明破格理由。其二,對于未錄取考生,必須告之具體的錄取情況,使之心服口服。遺憾的是,這樣的信息校方并沒有提供。
名校的自主招生,只有過程公開、理由充分,讓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經(jīng)得起推敲,才能獲得公眾的信任。否則,公眾自然會質(zhì)疑所謂“破格錄取”不過是權勢交易的遮羞布。這也是去年有不少輿論曾力挺陜西省招辦拒絕復旦大學準備破格錄取一名“國學小天才”的主因。
從“預錄取”,到“不公布高考成績”,再到“破格錄取”,名校在使用自主招生這個自主權時謎團不斷。其根源就在于大學管理的行政主導模式,辦學只對上級負責,并不在意受教育者的權益和社會的評價,而這正是《教育規(guī)劃綱要》所要摒除的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