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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民 閩南師范大學兩岸一家親研究名譽院長
臺商對大陸投資是兩岸經貿關系發(fā)展與兩岸經濟合作的最重要內容。那么,臺商對大陸投資總金額或投資規(guī)模有多大?臺商在大陸投資企業(yè)的資產總額有多少?一直是一個迷團,甚至無人能夠講清楚。
臺灣方面的統(tǒng)計比較規(guī)范,正式批準的臺商對大陸投資金額遠高于商務部統(tǒng)計的臺商實際投資金額。臺灣方面主要是臺灣經濟主管部門“經濟部投審會”公布臺商對大陸投資統(tǒng)計數據,包括了臺商對大陸投資件數(相當于大陸統(tǒng)計的投資項目)與核準(批準)投資金額。臺灣對臺商赴大陸投資統(tǒng)計始于1991年,以前屬于不合法投資不予承認,也就沒有臺商投資統(tǒng)計。依臺灣經濟主管部門的統(tǒng)計,1991-2017年,臺商對大陸投資金額累計為1827.2億美元,相當于商務部統(tǒng)計的實際利用臺商投資金額(1984-2016)656.6億美元的3倍。
上世紀80年代初,隨著大陸改革開放的起步與發(fā)展,臺商開始通過各種方式或途經赴大陸投資,但1991年前臺當局政策未開放臺商對大陸投資,這些投資也就未能統(tǒng)計在臺灣公告的臺商對大陸投資金額之中。不過,臺灣當局于1991年公布《臺灣地區(qū)與大陸地區(qū)人民關系條例》之后,臺商投資合法化,也有了正式的臺商對大陸投資統(tǒng)計。此后,臺灣當局于1993年對該條例進行修訂,要求“違法”或未經批準赴大陸投資的臺商補報(辦)對大陸投資項目與金額。因此,在臺灣經濟主管部門公布的臺商投資統(tǒng)計中,一是當年批準的臺商赴大陸投資項目與金額;二是后臺商補辦的投資項目與金額。一般情況是,臺灣經濟主管部門每年公布的臺商對大陸投資金額為當年批準的臺商投資金額,不包括補辦投資金額,但歷年累計投資金額則包括了補辦的投資金額,即到2017年底,臺商對大陸投資金額總計為1827.2億美元。
另外,臺灣“中央銀行”與“金融管理委員會”偶爾也會公布臺商對大陸投資金額,與經濟主管部公布的數據不一致,但因缺乏連續(xù)性與系統(tǒng)性,一般很難看到這些統(tǒng)計數據,故一般較少使用。
商務部對臺商投資的統(tǒng)計概念與內涵則不斷調整與變化。商務部對臺商投資的統(tǒng)計始于1984年,晚于臺商對大陸投資時間。早期,商務部對臺商投資統(tǒng)計包括了投資項目、協(xié)議(合同)金額與實際使用投資三項。由于協(xié)議投資金額有些是簽署的合同投資金額,有些僅是口頭承諾的投資金額,不一定落實與兌現,與實際投資金額有很大落差。因此,2007年起,商務部不再公布臺商協(xié)議投資金額,只公布臺商投資項目與實際利用臺資金額。
不過,就商務部統(tǒng)計的每年實際利用臺商投資金額規(guī)模一直變化不大,新世紀以后一般每年在20億美元上下,其中2002年最高為39.7億美元,2015年最低為15.4億美元。這與外界感覺臺商大陸投資熱潮不斷及大型臺資企業(yè)不時宣布數十億上百億美元項目情況不太相符。近年來,商務部不時公布包括經第三地的臺商投資金額,但未作為一個定期公布數據。2017年,商務部則未公布全年實際利用臺資金額數據,卻公布了包括經第三地的臺商投資金額為47.3億美元,年增長30.9%。這是否預示著未來商務部不再公布實際利用臺商投資金額(2017年1-9月為14.1億美元),而公布包括經第三地的臺商投資金額,尚不得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