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英文(資料圖)
臺海網(wǎng)6月25日訊 海峽導報特約評論員、臺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潘錫堂今日在海峽導報撰文說,民進黨內部務實派人士提案,建議將于7月舉行的民進黨全代會授權中執(zhí)會,根據(jù)蔡英文“維持兩岸現(xiàn)狀”的論述,提出更具整合性的新黨綱,用以取代“臺獨黨綱”、“臺灣前途決議文”及“正常國家決議文”。坦白說,即使民進黨真的通過并提出“維持現(xiàn)狀”的新黨綱,完全取代前述的“一黨綱與兩決議文”,最多只是往前走了一小步而已,尚不足以化解兩岸停滯倒退的僵局,實際意義不大。
1991年民進黨提出的“公投臺獨黨綱”,主張徹底否定“中華民國”,期盼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臺灣共和國”,一向被視為“臺獨”的“神主牌”。1999年民進黨為追求2000年“大選”的勝選,通過“臺灣前途決議文”,改采所謂“新中間路線”,宣示臺灣已是“民主獨立國家”,目前依“憲法”、“國號”為“中華民國”,惟認定“中華民國”的“主權”與“治權”僅涵蓋臺澎金馬,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2007年民進黨為因應2008年“大選”,拋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推動“正名制憲”與“入聯(lián)公投”,希望能追求并落實臺灣為“正常國家”的目標。
若進一步檢視與比較民進黨前述的“一黨綱與兩決議文”的內涵與本質,民進黨最早提出的“臺獨黨綱”,應是追求“臺獨建國”的“標竿”,卻經(jīng)不起后來敗選的考驗。后來民進黨為求勝選乃不得不改提“臺灣前途決議文”,以“改頭換面”的手法,“借殼上市”的伎倆,達到“包藏獨心”尋求“臺獨”的目的。而民進黨最后提出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其“獨”的程度甚至比“臺獨黨綱”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