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詭的是,民進黨自2000年起至2014年,其間黨內(nèi)多次引發(fā)凍結、修改或廢除“臺獨黨綱”的角力,最后都不了了之,兩大主因肇致,一為“基本教義派”人不多、聲音大,誓死反對“凍獨”,二為黨內(nèi)不少人主張“臺灣前途決議文”在“臺獨黨綱”之后,后文已完全取代前面的黨綱,讓“臺獨黨綱”喪失效力。
蔡英文2012參選的兩岸政見主軸“臺灣共識”及此次參選的“維持現(xiàn)狀”論述,均立足于“臺灣前途決議文”。若蔡英文與民進黨堅持“臺灣前途決議文”已完全取代“臺獨黨綱”的效力,故不需去處理“臺獨黨綱”之存廢問題,為何最后提出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并未取代“臺灣前途決議文”?可見若從事實發(fā)展來看,“后面的取代前面的”之邏輯,完全是不通的,民進黨對此的處理原則應該是根據(jù)現(xiàn)實的需要,“彈性”運用。
總之,此次提案要求民進黨提出“維持現(xiàn)狀”新黨綱者,表面上是要把相互捍格矛盾的黨綱與決議文做一務實的“整合”,但真正目的應是在為5·20后兩岸關系困頓不前出謀獻策,企盼藉此向陸方進一步釋出善意“完成補考”。
因此,如果民進黨再提出“維持現(xiàn)狀”新黨綱,看似更進一步釋出善意,實質(zhì)意義卻不大,仍是模糊回避“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之關鍵意涵,完全無助于兩岸關系的改善及民共黨際之間的對話。民進黨與其提出“維持現(xiàn)狀”新黨綱,還不如正式廢除“臺獨黨綱”及另兩個決議文,由蔡英文(在民進黨內(nèi)及以臺灣領導人身份)公開宣示,臺灣與大陸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此才能對兩岸關系與民共交流有所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