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遭持刀乘客鄭姓男子刺死,鄭男獲判無罪,引起輿論嘩然。多名“藍委”5月1日呼吁修“法”,若獲判無罪,至少要有終身隔離機制,直到治愈后才可放出來。對此,臺“警政署”強調,目前研議加重對襲警行為的處罰;“衛(wèi)福部”表示,一昧污名化精神疾病患者,只會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據(jù)報道,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說,鄭男獲判無罪,“司法”無法還李承翰公道,造成家屬二度傷害,嚴重打擊警察士氣,除了檢察官提起上訴外,希望“司法院”能加速“司法改革”,另外社政、衛(wèi)政、警政等部門也要重視給予相關資源。
判決書認定鄭男行為時,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無法辨識行為違“法”程度,依“法”判其無罪。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李貴敏表示,精神科的鑒定報告無法證明鄭男行兇當下不知道在殺人,只能說停藥有無法判斷的情況,這對被害人非常不公平,若任何行兇嫌犯以此當免死金牌,對警察與全民都非常危險。
“藍委”葉毓蘭透露,判決書出爐后,許多警察在群組提醒千萬不要積極執(zhí)“法”,因為葬送生命的話,也不會還你公道,她主張修定“刑法”87條,由鑒定小組認定沒有治愈可能的被告,若要判無罪,至少要有終身隔離機制,唯有確定治愈者才可放出來。
“藍委”林思銘說,法院單憑臺中榮總鑒定報告,認定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癥,行為當下喪失行為能力,讓人覺得不夠客觀,要求未來應尋求兩家以上專業(yè)醫(yī)療機構的鑒定,才能作為判決依據(jù)。“藍委”陳玉珍痛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換來更多隨機殺人,讓民眾對“司法”不信任,“司法”成績零分。
“絕不讓李承翰白白犧牲”,臺“警政署副署長”黃宗仁指出,去年警察人員因公死亡6人、殉職6人、受傷近千人,人數(shù)遠遠超過公務員,目前研議加重對襲警行為的處罰,設立專款,保證基層警察執(zhí)勤的安全。
臺“鐵路警察局副局長”江義益表示,“警政署長”陳家欽、“鐵路警察局長”江振茂聯(lián)袂去嘉義市探望李承翰雙親,他擔憂判決出爐恐引發(fā)模仿效應,未來也會強化警員心理諮商與警棍訓練。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去年7月臺鐵自強號發(fā)生逃票糾紛,勇警李承翰意外遭鄭姓男子持刀猛刺,導致這名年僅25歲的鐵路警察不幸身亡。不過4月30日嘉義地院認定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癥”,一審判處鄭男無罪。名嘴王瑞德在臉書上痛罵現(xiàn)有司法制度,已成為患有精神病、思覺失調癥嫌犯殺人的護身符?!? 據(jù)報道,李承翰去年在處理逃票糾紛時不幸被聲稱有幻聽幻覺的鄭男持刀刺中腹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