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金融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29日公布慶富集團授信裁罰案,一口氣開罰14家銀行,以“第一銀行”遭罰新臺幣1000萬元最高。
據(jù)報道,趕在2017年最后一個工作日,顧立雄29日親自主持記者會說明慶富集團授信裁罰案,一口氣裁罰有行政缺失的14家銀行;其中,以“第一銀行”遭罰新臺幣1000萬元最高,其次、土銀、高銀各處新臺幣800萬元,臺銀、兆豐各處新臺幣400萬元,臺企銀、華銀、合庫各處新臺幣200萬元,其余6家則處糾正。
14家挨罰的銀行包含“第一銀行”、土地銀行、高雄銀行、臺灣銀行、臺灣中小企業(yè)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華南銀行、兆豐銀行、彰化銀行、大陸輸出入銀行、新光銀行、元大銀行、臺中銀行、大眾銀行。
顧立雄表示,這14家銀行在慶富授信案上的公司治理、征授信撥貸款資金控管或防制洗錢作業(yè)等方面,有相關(guān)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