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2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魏文)前一期,潘新和老師以獨特的視角,為我們評析了“供料作文”。今天,潘新和老師倡導我們“學以致用,要回歸‘真文體’寫作”。
潘新和 福建師范大學文學院
  教授,博士生導師。我國著名語文教育理論家。代表性專著、120余萬言的《語文:表現(xiàn)與存在》風靡語文界。 
近一個世紀,我國學生寫的是 “偽文體”。這些“文體”,除了對付教學、考試外,一無所用。直到上了大學,甚至參加工作,學生才驚訝地發(fā)現(xiàn),原來中小學都是“假寫”。那些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只能發(fā)表在語文報刊上,在其他報刊是沒法發(fā)表的。
這些“文體”在實際寫作中是不存在的。到了工作崗位,要“真寫”,尚須從頭學起。落了個伸冤無門、欲哭無淚。
中學生寫作能力每況愈下,多數(shù)不過關,與“偽文體”寫作不無關系。遺憾的是,老師們至今執(zhí)迷不悟,高考仍死犟著要學生寫“偽文體”。
如2012年高考作文題 “福建卷”:“……根據(jù)要求寫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議論文或記敘文。”“江西卷”:“必須寫議論文。”也有些作文題統(tǒng)稱為“文章”。如“湖北卷”:“寫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師生心目中的 “文體”“文章”,不言而喻,都是指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這些“偽文體”——虛擬的“教學文體”。
我國現(xiàn)代“教學文體”的創(chuàng)設,大約是自陳望道先生始。他在1922年出版的《作文法講義》中說:“文章體制,包括記載文、記敘文、解釋文、論辯文和誘導文等五種文式?!薄拔覀冞@一種文體分類法,是作文法上的分類法,并不是文章作品上的分類法。實際做成的文章,大抵一篇文章中含有兩種以上的文體,如先解釋題義,然后論辨論旨之類,要將哪一篇文章歸入哪一類,實際幾乎不可能……”
就是說,這種“作文法上的分類法”只是用于寫作練習的,是“教學文體”,類同于“表達方式”,不是“真文體”,不能視為實際寫作的文章?!坪醯搅讼某x尊、葉圣陶先生就開始有點變味,將“教學文體”稱為“普通文”。在他們合編的《國文百八課》《初中國文教本》中,將其分為記述文、敘述文、說明文、議論文,流傳至今。
“偽文體”寫作最初并非先賢所愿,只是后人不明就里,以假為真、以訛傳訛,誤將“表達方式”——“偽文體”當作正經(jīng)文章。
陳望道的初衷是化繁為簡、便于掌握,不料好心辦壞事,效果適得其反,致使教學與運用分道揚鑣,語文教育誤入迷途:老師們常一本正經(jīng)地抱怨經(jīng)典作品不“規(guī)范”、不“正宗”,指責學生寫的“真文體”是“四不像”……不經(jīng)意間,一坑就坑了幾代人。先賢泉下有知當啼笑皆非。
是到了與真正的“四不像”文體——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訣別的時候了?!皞挝捏w”寫作可以休矣。
要學以致用,就要回歸“真文體”寫作。不必舍近求遠,直接讓學生寫詩歌、童話、小說、新聞、說明書、調(diào)查報告、論文……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