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女士的那輛小轎車被扣押的位置
臺海網(wǎng)6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 文/圖)昨日,廈門的劉女士撥打?qū)笳闹菪侣劅峋€0596-2056315反映稱,她有一輛已轉(zhuǎn)手但尚未過戶的小轎車被扣在長泰縣鴻寶交通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寶停車場)1年多,她卻到今年4月才知道。而且車場負責人還說,要交1.5萬元停車費才可把車開走。
更令她詫異的是,該車在廈門和漳州的交警部門均未查到有相關(guān)的違章記錄。那為什么車會被扣在鴻寶停車場這么長時間?導報記者隨即展開調(diào)查。
劉女士:車輛無故被扣一年多
昨日上午,劉女士告訴導報記者,她之前是在廈門做二手車買賣生意的,2015年10月,她從一客戶秦先生手中買到一輛二手小轎車,并于當日在廈門轉(zhuǎn)手賣給長泰的一位盧先生。
向秦先生買車時,劉女士與秦先生簽訂了買賣合同,并確定由她負責處理該車輛過戶相關(guān)事宜。隨后,劉女士將車轉(zhuǎn)賣給盧先生時,也與其簽訂了相關(guān)的買賣合同,并約定由盧先生負責處理該車輛過戶相關(guān)事宜。
辦完上述手續(xù),盧先生便把小轎車開走了。可隨后,劉女士便很難聯(lián)系上盧先生,并且,盧先生也沒有按照約定辦理相關(guān)的過戶手續(xù)。
其間,劉女士多次聯(lián)系盧先生,讓其趕緊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但盧先生卻遲遲沒有回音,因此,該小轎車的戶主還是原車主秦先生。于是,在2017年6月份,秦先生便起訴劉女士,法院也判劉女士要處理好該小轎車的過戶手續(xù)。
劉女士說,直到今年4月初,她多方咨詢得知,那輛小轎車已經(jīng)被扣在長泰縣的鴻寶停車場內(nèi)長達1年多。隨后,她到廈門和漳州交警部門查詢,均未查到該車的任何違章記錄。
4月10日,她來到鴻寶停車場,停車場的相關(guān)負責人王先生告訴她,那輛小轎車已經(jīng)被相關(guān)部門扣在這里1年多了,按照他們停車場50元/日的收費,優(yōu)惠后要繳交8000元停車費才可將車開走。
對這一方案,劉女士表示不接受。昨天中午,劉女士再次來到鴻寶停車場協(xié)調(diào)停車費事宜時,卻被王先生告知,要收1.5萬元才可放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