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14日訊 據福州新聞網報道 5月13日,福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兩起典型經濟犯罪案件,其中一起為權利人企業(yè)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億余元,間接經濟損失10億余元;另外一起涉案金額達7.1億余元。
【典型案例1】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福州市公安機關破獲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9.26”侵犯商業(yè)秘密案,先后抓獲分別以游某、邱某森、余某然為首的三個犯罪團伙共10人。

案例一涉案物品。
經查,2016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間,原福建某公司的銷售人員游某、林某等3人組成的犯罪團伙成立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伙同原福建某公司的技術主管邱某森、俞某斌犯罪團伙和技術主管余某然、劉某生犯罪團伙,利用2個團伙在福建某公司職務之便竊取的商業(yè)秘密,加工、生產與福建某公司功能相同的掃碼設備并銷售到全國各地共獲利達2000余萬元,給福建某公司造成數億元的經濟損失。
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獲并移送起訴和依法判決。該案成功為企業(yè)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億余元,間接經濟損失10億余元。該案例也入選2021年公安部發(fā)布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2】
2022年1月,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聯(lián)合福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破獲方某國團伙系列串通投標案,打掉從事出借資質、統(tǒng)一制作標書、高價賣標的職業(yè)圍標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12人,涉及省內工程建設項目126個,涉案金額7.1億余元。

案例二涉案印章。
經查,2017年8月至2021年11月間,以方某國、張某樑、陳某峰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利用注冊成立的10余家空殼公司,在福州、廈門、龍巖、南平、三明等省內多地對工程建設項目、水利建設項目進行圍標,中標后再以高價賣標或者收取掛靠費的方式交給當地工頭施工。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據悉,去年以來,福州全市共破案各類經濟犯罪案件157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542名。下一步,福州警方將繼續(xù)加大對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同時做好風險預警和防范宣傳工作,盡最大努力挽回人民群眾財產損失。
福州警方提醒,當前,經濟犯罪呈現(xiàn)出了一些涉眾化、職業(yè)化、網絡化、復雜化的特點,市民要增強風險意識、守法意識、防范意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當遇到受侵害時要保存相應的證據,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報警。(記者 顏學輝 通訊員 榕公宣 文/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