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購的一只寵物犬,七天就死亡,買家孫某與寵物店協(xié)商賠償事宜無果。隨后,孫某將對方起訴到豐澤區(qū)人民法院。日前,法院一審判定商家存在欺詐行為,必須“退一賠三”。
去年8月,孫某在網(wǎng)上與某寵物店(以下簡稱寵物店)客服聯(lián)系,想購買一只寵物犬。隨后,孫某通過微信視頻確認了購買的寵物犬,約定價格為2588元。寵物店捆綁銷售狗糧,孫某又多付了500元,總計3088元。其間,寵物店作出保證,表示寵物犬包純種、包健康、包售后。幾天后,孫某收到商家發(fā)來的寵物犬及狗糧,但發(fā)現(xiàn)這條狗并不是之前通過微信視頻約定的那條,并且有明顯萎靡不振、狀態(tài)很差的生病特征。
孫某與店家協(xié)商更換,但被拒絕。次日,寵物犬開始不吃不喝,六天后死亡。在協(xié)商無果后,孫某將寵物店告上法庭,認為寵物店存在嚴重欺騙消費者行為,理應返還費用并三倍賠償。
寵物店稱,其在發(fā)貨時,寵物犬的檢查結(jié)果是健康的,到孫某家中狀態(tài)差可能是因為水土不服。他們了解到相關情況后,告訴孫某相應的調(diào)理方法,如果買家按照方法進行調(diào)理是沒有問題的。寵物犬死亡后的第二天,寵物店要求孫某補三分之一的價格,重新給一條新的寵物犬,但孫某拒絕了。寵物店愿向?qū)O某退還全款,但不認為有欺詐行為。
審理期間,寵物店提供了一份疫苗接種記錄,顯示寵物犬已經(jīng)接種了兩針疫苗,但疫苗接種時間與客服在微信中同孫某描述的時間不一致,對此,寵物店辯稱是客服搞錯了時間。
日前,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孫某向?qū)櫸锏曩徺I寵物狗、狗糧,雙方形成買賣合同關系。因?qū)櫸锶劳?,寵物店在審理過程中明確同意向?qū)O某退還購買寵物狗、狗糧的價款計3088元,法院予以確認。寵物店提供的疫苗接種證明與其陳述無法印證,結(jié)合寵物店在審理過程中的陳述,以及向?qū)O某作出“包健康”的承諾,足以證實該店存在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綜上,法院認定寵物店存在欺詐行為,判令其向?qū)O某賠償購買寵物犬價款的三倍金額即7764元。
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目前該案已自動履行完畢。(融媒體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連博影)
來源:泉州晚報

